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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车让人交通处罚规则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处罚标准: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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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0: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