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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本借别人后果严重吗
释义
    户口本借别人后果严重。
    户口本外借,可能发生他人盗用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使用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当事人的名义办理当事人的身份证,并为己用,随后,可以以银行卡遗失为理由,盗用当事人的存款,并假装当事人买卖当事人的房产等,或者打着当事人的名义违法,获取非法所得后一走了之。
    户口的补办手续:
    1、挂失并提交请求:
    (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
    (2)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捺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的确他人可供托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实,请求补办。
    2、民警核实:
    (1)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2)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相片是不是相同,补办户口本请求里的材料是不是与微机材料库里的材料是不是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1)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
    (2)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
    (3)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综上所述,户口本与身份证一样重要。甚至超过身份证,因为户口本上不止一个人的身份信息,借给别人,如果别人拿了户口本可以办理一些相关证件和手续,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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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