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商场弄坏了商品,照价赔偿后,商品是你的,有权利把坏的拿走。这是因为它本来就是商品,赔偿就相当于买下了。 而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赔偿了,是否有权把旧的拿走,这就不一定了。因为它本来不是商品,它是别人正在使用的物品,所有权在别人。是否把旧的给你,这要它的主人根据情况来决定,不同意给你,你无权拿走。因为给的只是赔偿,人家本来不是要卖的,甚至或者无论给再多的钱,人家绝不会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