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股权转让 |
释义 |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2、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二、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记名方式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以纸面或无纸化的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采取记名方式,也可以采取无记名方式,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三、公司的设立方式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方式设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设立。四、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转让较为自由。 二、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有哪些取得方式 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设立时的原始取得。也就是说,基于公司的公司,从而获得股东资格。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 2、继承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获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和继承人将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3、善意取得,股份的受让人,按照规定的转让方式,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股份,从而取得股东资格。因为善意取得可以直接取得股权而不依赖转让人的意志,所以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善意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股票本身是有效的;股份是可处分的,法律禁止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必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的,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时主观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的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依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式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三、怎么买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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