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和企业法的区别及对我国企业法律制度的启示 |
释义 | 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的特殊性比较:投资主体、资本制度、组织形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合伙企业法规范的投资对象是合伙人,不包括中国投资者和外国企业分支机构;资本金制度方面,合伙企业法未明确土地使用权出资;组织形式方面,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而企业法则没有具体规定,但外国投资者很少选择其他形式。企业法审批上非公司形式难以通过。 法律分析 一、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说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另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合伙企业,主要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法当然地适用于公司的成立、变更、解散等。现具体从投资主体、资本制度、组织形式、股东责任等对两者方面进行比较。 二、投资主体之比较。 公司法所指的投资主体应该包括除上述所提及的中国组织,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还包括外国的组织和非中国公民的自然人。公司法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是广义上的投资者,没有国界之分。因为企业法是特别法,那么它所规范调整的投资主体可能是公司法所规范或调整的一部分。 合伙人企业是指依照中国的有关法律由合伙人投资的企业,东道国提供的土地、厂房、及其他基础设施、部分原材料等,按商定价格收汇,不参与投资。所以我们认为,合伙人企业法所调整或规范的投资对象是合伙人,不包括中国的投资者,也不包括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三、资本金制度之比较。 资本金制度也可以叫作注册资本制度,它指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方式。 两部法律对出资方式有些差异。公司法规定投资者既可以用货币,实物,也可以用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企业法有点例外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可用土地使用权出资,原因在于中国的土地国有制度,投资者在还不便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因素影响了立法者。 四、组织形式之比较。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就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没有其他类型。而企业法则没有具体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他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成为其他的企业形式比如说是合伙等,但其他企业形式外国投资者基本上没有兴趣去申请设立,一方面的原因是它不够规范,另一方面的原因在于需要我国相关部门审批,因为企业法细则主要提及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形式,在审批上非公司形式很难通过。 结语 合伙企业法与公司法是特别法。合伙企业主要以公司形式存在,因此公司法适用于其成立、变更、解散等方面。投资主体方面,公司法适用于中国组织、中国国籍自然人、外国组织和非中国公民自然人。而合伙企业法调整的投资对象仅限于合伙人,不包括中国投资者和外国企业。资本金制度方面,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多样,包括货币、实物、产权等,而合伙企业法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资。组织形式上,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而合伙企业法允许成立其他形式,但外国投资者较少申请设立非公司形式,因为审批难度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其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活动,不得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二章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