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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果树征地补偿多少钱
释义
    法律分析:果树征地补偿标准,一般按照政府文件还有当年的果树市场估价,当年的都按苗木价,多年的按直径,高度,宽度。但每个地方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
    一、农村征地果树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一般来说都是按棵树赔偿的,但是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以苹果树为例,初果期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二、征占林地拆迁的补偿标准
    林地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林木补偿费。
    1、防护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虫防治、护林防火等,下同)全过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时林地上的林木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计算。
    2、用材林:同防护林。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时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年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常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5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森木植被恢复费暂定每亩30000元,免交垦复基金。征用、占用林地单位在被征用、占用林地邻近补足林地的,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青苗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仅做参考)
    (一)果树补偿标准
    1、荔枝、龙眼
    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
    树冠级别补偿标准(元/棵)最高补偿棵数
    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20040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40040
    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5米以下]100040
    大[树冠直径3.5米以上(含3.5米)5米以下]200025
    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300020
    2、芒果、番石榴、番荔枝、柿子、沙梨、柚、橄榄、树菠萝、杨桃、枇杷
    每亩最高补偿按表中所列棵数补偿,超出的不予补偿,不足的按实际棵数补偿。
    树冠级别补偿标准(元/棵)最高补偿棵数
    幼龄树(树冠直径1米以下)10055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20055
    中[树冠直径2米以上(含2米)3米以下]40055
    大[树冠直径3米以上(含3米)5米以下]60025
    特大[树冠直径5米以上(含5米)]80020
    3、橙、柑、桔、柠檬、黄皮、桃、梅、李、枣、石榴
    每亩最高补偿120棵,不足120棵按实际棵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树冠级别补偿标准(元/棵)
    小(树冠直径1米以上)50
    中[树冠直径1米以上(含1米)2米以下]100
    大(树冠直径2米以上)200
    4、番木瓜、葡萄
    每亩最高补偿200棵,不足200棵按实际棵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每棵补偿20元。
    5、香蕉
    每亩最高补偿120墩,不足120墩按实际墩数补偿,超过部分不予补偿。
    大:100元/墩(每墩>6棵)
    中:50元/墩(每墩3-6棵)
    小:15元/墩(每墩
    6、菠萝
    每亩补偿青苗费2000元。
    (二)茶园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3500-4000元。
    (三)竹子补偿标准
    大墩:100元/墩(每墩10枝以上)
    中墩:70元/墩(每墩5-10枝)
    小墩:50元/墩(每墩5枝以下)
    (四)林木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800-1000元,房前屋后零星栽种的参考《林木、苗木信息价》补偿。
    (五)耕地青苗补偿标准
    1、水田青苗:每亩500-708元。
    2、旱地青苗:每亩400-600元。
    3、菜地青苗:每亩1500-1800元。
    (六)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1、红砖石棉瓦房:150元/平方米。
    2、红砖铁皮顶房:180元/平方米。
    3、红砖瓦房:240元/平方米。
    4、简易铁皮棚:70元/平方米。
    5.简易石棉瓦棚:50元/平方米。
    6、竹架油毡石棉瓦棚:40元/平方米。
    7、绿化荫棚:40元/平方米。
    8、人工挖井:200元/立方米。
    9、手摇井:300元/口。
    10、水泥石灰池:80元/立方米。
    上述10项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可参照上述标准,特殊情况应参考评估价格进行补偿。评估方法按照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结算。
    涉及搬迁的,征用土地方应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搬迁费用。搬迁费用由双方协商或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涉及经营的,征用土地方应适当补偿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发生的直接经营损失。补偿金额为协议签订之日起的前三年税后利润平均的三个月利润。
    坟墓的搬迁,只补偿搬迁费。
    (七)鱼塘开发费及搬迁费补偿标准
    每亩补偿2800元。
    (八)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的补偿标准
    苗圃、花木场、风景树、古树等,原则上参考评估价格补偿搬迁费,特殊情况可考虑按评估价格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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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