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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
释义
    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收回房屋,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但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
    2、租赁期限约定,合同约定不能提前收回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
    3、但承租人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租赁物损坏灭失,逾期不支付租金,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提前收回该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造成租赁物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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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21: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