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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释义
    1、借款人前往A地公积金中心咨询;2、借款人向Z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A地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对《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进行核实,若核实无误,公积金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审批;4、A地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
    一、公积金贷款后辞职了如何处理
    1、根据住房公积金中心一般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获得公积金贷款后若停缴了公积金是可以继续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只要职工按时足额向还款账户中存钱即可。
    2、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属于地方性政策,公积金停缴后,应及时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应当以当地住房公积金政策为准。
    3、个别地方规定,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跨省买房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买房,具体流程如下:
    1、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
    3、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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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