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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一般债权人呢?
释义
    一般债权通常就是指普通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普通债权一般是指,没有具备优先受偿的特殊条件,但是在破产债权中占主要的份额,只是次于优先破产债权受偿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通常是无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受偿方面,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一般都非常不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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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12: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