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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是谁的法定职责 -假释
释义
    法律分析:
    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协助、配合,决不是代替公安机关执行缓刑考察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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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