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进了监狱只要获得监狱的批准,并且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内探望罪犯的,就可以探监。但探监人员的范围一般仅限于罪犯的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和监护人。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