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的“四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1、客体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信用卡的管理制度,同时包括银行以及持卡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信用卡。 2、客观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必须是利用信用卡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3、主体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信用卡诈骗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等,也不能作犯罪论处。 信用卡逾期未还是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只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那么是会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轻者会面临逾期利息,严重者会承担刑事责任,所以,透支了信用卡就一定要履行还款的义务,即使偿还不了也需要向银行协商,这样才不会让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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