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孩子籍贯随父亲还是出生地都可以。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孩子的籍贯一般是出生地,也是户口所在地,可以挂靠父母任何一方,在户口都迁入同一户口前,可以适当做出选择。 2.孩子的籍贯可以挂靠父母任何一方,在户口都迁入同一户口前,可以适当做出选择。比如看父母双方哪一方地区的教育条件好些,还有高考分数线低一些。可以在教育好的一边读书,而把户口上在高考分数线低的一边。必须要有户主,户口落在谁一方,户主就必须是那一方或者那一方相关家庭里的人。户之前要考虑孩子将来面对的诸多问题,比如受教育状况,社会福利,高考分数线等等。 3.一般而言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当然这个一般是与当地政策有关,有的地方是一个月之内必须个小孩办户口,有的是一年,有的地方没有限制,所以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比较准确。 现在人们的思想已经比以前开放很多了,新生的宝宝不管是随父亲还是母亲都是可以的,在上户口以前,可以先看看各自地区的政策,还有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哪方的资源比较好,就把孩子的户口上到哪方,这样以后更加的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