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了小孩没有领结婚证的,并不属于重婚罪的情形,而是属于未婚生育的情形,违反的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法。如果没有结果有孩子,只是属于同居关系,之后办理结婚手续,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而双方虽然生育子女,但是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是不能成为法律上的配偶的,也就不存在重婚罪的基础。 如果男女双方都是未婚的,在未婚的情况下生了小孩的是属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的行为,夫妻一方在离婚前,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属于违背夫妻义务的违法行为,但并不必然属于重婚行为,不必然构成重婚罪。 一、事实婚姻可否构成重婚罪? 1、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重婚应当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之所以将此也定为重婚是将其作为重婚罪的共犯来考虑,因为没有他的行为就没有他人的重婚行为,二人行为结合后才导致重婚的发生。从客体上讲,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从客观方面讲。即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 3、在主体上,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包括有配偶的人,没有配偶的人。在主观方面,重婚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不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则不宜认定为重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