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担保责任: 1. 债权人承认债务已经履行完毕; 2. 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未要求继续担保; 3. 债权人同意担保人解除责任; 4. 债权人未告知担保人债务发生逾期的事实,致使保证义务增加而超出原约定范围; 5.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主债务发生变化,担保人没有同意; 6. 债务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外,担保人可以解除担保。债权人认可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行终止;因其他原因解除担保,担保人应当书面通知债权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七条:“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继续履行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行终止。债权人要求担保人继续履行保证责任的,担保人不得解除担保。”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八条:“债权人同意担保人解除保证责任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自行终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九条:“债权人未知道债务履行发生逾期的事实,致使保证人负担的保证金额增加而超出原约定范围的,保证人有权解除担保。担保人行使上述权利,不影响其在超出约定保证范围内的部分的追偿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条:“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变更主债权合同的,担保人有权拒绝继续担保。”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