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继父子抚养关系的认定条件如下:一、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条件是,继子女未成年;二、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三、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