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辟谣】问:继承遗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答: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提醒】问:夫妻一方死亡的如何分割财产?答;夫妻一方死亡,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一般是一人一半。分离出来的属于死亡一方的财产用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若第一顺序没人,则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平均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