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生证名字错了可以修改吗 |
释义 | 生育登记(准生证)名字办错,对孩子出生办理出生证明是有影响的。公民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等资料及时到计生部门申请更改并办理新的生育证明用于生育。 一、新生儿上户规定是什么 依据新生儿落户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落户。 所需材料:结婚证、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可。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离婚证怎么办理准生证 离婚证办理准生证的流程如下。到孩子的户口所在地开具生育证明;夫妻双方携带所有证件以及女方怀孕的意愿诊断证明,到户籍地办理准生证即可。需要的证件包括: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离婚证、二人结婚证上的合照。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三、合法三胎怎么办准生证 目前,我国已经实行生育登记制度。合法三胎准生证办理流程:首先,在户籍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初婚初育证明。然后,携带初婚初育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和身份证等资料到女方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办理。之后再到所在的街道或者乡镇计生办去申请指标。孩子出生后,可以根据夫妻意愿选择入户。我国关于三胎准生证办理的政策是,只要双方中的任一方没有小孩,可以申请二和三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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