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地震局依据的法律法规(我省在防震减灾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和规章) |
释义 | 1.我省在防震减灾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和规章 根据省编办编办发号及编办文号文件精神,在市地震局基础上组建市防震减灾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县级规格。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与管理。 (二)加强防震减灾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起草全市防震减灾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及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监督管理防震减灾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完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省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要求,对本市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对震情趋势进行分析测报,并向市政府提出防震工作安排意见和减灾防御措施;负责规划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及数字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指导县区和地震台站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四)负责全市震害防御工作。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管理人工地震动的监测与危害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预测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地震小区划和地震断裂带探测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地震地质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 2.全省防震减灾法律知识.地震科普知识竞答题 答案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地震科普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于1997年12月29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于1999年10月25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3.修订后的《山东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21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4.防震减灾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5.防震减灾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领导。 6.《山东省地震活动断层调查管理规定》于2003年5月26日经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7.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又未依法事先征得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防震减灾事业所需经费投入。 9.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规划选址阶段进行。 10.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11.地震灾害预防措施,包括工程性预防和非工程性预防。 12.地震监测工作实行专业台网(站)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原则, 13.制定城市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地震构造环境, 选择工程建设场地,必须避开活动断裂。 14.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必须经省或者国家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项目管理权限由相应的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抗震设防依据。 15.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学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开展防震、避震训练。 16.跨越地震活动断层的公路、铁路(地下铁路)、输油(汽)管线、通讯光(电)缆和远距离调(输)水管线等重大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御措施。 17.破坏性地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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