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1、虽然离开现场,但证实其主观上无逃逸的故意的行为;2、虽然驶离现场,但离开是为了设法报警的行为;3、虽在离开现场途中,但主观故意动机尚不明确的行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