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的条例规定,房屋维修资金可以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对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型修缮改造。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立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分是指室外墙、大厅、楼梯、走廊等;公共设施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等设施。《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二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