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请求赔偿。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公司裁员,有人转到集团其他公司,几天后感到不舒服,想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出现公司裁员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还包括下列情形: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合同到期不晓得;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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