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真合同盖公章有效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双方在异地时,往往采用传真方式订立合同; 2、也就是说,一方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后传真给另一方,另一方在加盖公章后传真回去。这样订立的合同有效吗?就合同效力而言,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就会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传真合同也是有效的;3、在证据效力方面,如果对方将盖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另一方只会得到传真,这只是证据效力的复印件; 4、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发生争议,对方否认合同效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会接受传真。这样,另一方就无法证明合同的真实内容,这对他们不利。综上所述,传真盖章的合同是有效的,但一旦发生争议,只有传真合同很难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 一、公章彩色复印件公章盖章可以吗? 公章彩色复印件一般有效。彩色打印的印章仍然属于复印件,不具有原件的效力,但是经双方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另外合同加盖公章的即为原件,一般来说复印件是不需要盖章的,而且一般合同都是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或者传真或者扫描件并不发挥原件的作用。 二、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该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2、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不能直接证明有关事实,法院无法直接采信,必须与其他证据向结合才能证明有关事实。因此,企业应当保留送货单、提货单等其他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3、如采用传真件签订合同的,应当及时补签书面的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保留合同的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