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的领取年龄有何规定? |
释义 | 领结婚证年龄限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应男女双方自愿,禁止强迫和干涉。结婚登记后确立婚姻关系,未登记需补办。婚姻无效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受胁迫结婚可请求撤销婚姻,重大疾病需如实告知。无效或被撤销婚姻不具法律约束力,财产处理需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适用父母子女规定。结婚年龄仅最低要求,满足条件可领结婚证。 法律分析 一、领结婚证年龄要多大才能领 领结婚证年龄限定: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对于结婚,应尊重男女双方的选择,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结婚年龄作为法定结婚条件之一,这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必须要达到的,但注意我国对结婚年龄的要求仅仅是最低的要求,现实中,不管男女之间相差多少岁,只要都达到了这年龄要求,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那么就可以顺利的申请领取到结婚证。 结语 结婚年龄是申请结婚登记的一项法定条件,男性应年满22周岁,女性应年满20周岁。法律强调结婚应为男女双方自愿,并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和干涉。民法典规定,结婚登记后,双方可成为对方家庭的成员。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达法定婚龄等。如有胁迫结婚情形,受胁迫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不具备法律约束力,财产处理应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权益受法律保护。结婚年龄仅为最低要求,只要满足条件,男女双方即可顺利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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