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拘留的期限最长是37天,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送往看守所羁押。 1.拘留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逮捕的,仍旧在看守所羁押。 2.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的案件情况不一样,如果是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期限一般是半年以下,然后判决后送往监狱服刑。 3.根据案情不同,也有例外情形。 一、依法逮捕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是:1.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2.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3.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二、拘留所转到看守所是不是意味被判刑 拘留所转到看守所不一定意味会被判刑。从拘留所转到看守所的意思是检察机关已经批准了公安机关的逮捕申请,公安机关可以逮捕在拘留所已被拘留的人,并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及时通知其家属。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暂时还没有做出司法判决,用于暂时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禁的人犯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