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有责任承担以下情况:1)如果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及时通知定作人后,由于定作人未予回应等原因,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定作人需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定作人在承揽工作进行中改变要求,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定作人需承担赔偿责任。3)如果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之前解除合同,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定作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承揽关系中,定作人需要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如下:1、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并及时通知定作人后,若因定作人未能及时回复等原因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2、若定作人在承揽工作进行中更改要求,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3、若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解除合同,导致承揽人遭受损失,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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