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双方的合同已成立并生效。当事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一方已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已接受的,视为合同已成立。因此,您应履行合同,不能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费用。若您交付的费用为“定金”,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您交付的费用为“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当 合同不能履行 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 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