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监护人的公证手续: 1、准备材料,双方的身份证件、监护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双方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办理监护人的公证资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交: (1)身份证; (2)户口簿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交,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身份证; 2、证明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应提交其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父母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监护权的有效文件; 3、证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残人监护权的,应提交其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监护权的有效文件; 4、如非申请人本人办理,还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5、公证员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