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孩子监护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经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 2、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中国国内申请人提供: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或中国护照)、户口本; (2)港、澳、台同胞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原国内居民提供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3)外国人提供:护照(原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入籍纸、户籍底册、户籍注销证明)。 开监护证明如下: 1、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2、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3、若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