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税务登记怎么注销 |
释义 | 法律分析:注销临时税务登记应当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章到所在区域的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注销2周后到专管员处领取注销单。有国税需先注销国税,注销国税后带国税局的注销单曲所在区域地税局办理地税注销。 一、公司注销税务手续如下: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 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3、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 4、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议出门前拨打12315询问一下具体地址。 二、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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