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我处可提供代书服务)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 按揭贷款合同 、购房合同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