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疾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主要覆盖患上严重疾病的风险。在重疾险的免责条款中,常会对某些疾病进行排除或限制,手足口病就是其中之一。一旦保险持有人被诊断出患有手足口病,保险公司可能不予理赔或者提供有限的理赔。 具体而言,手足口病常被认为是轻微的儿童疾病,但在一些情况下,它也可能引发严重的并发症。因此,一些重疾险的免责条款可能排除或限制手足口病的理赔,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或者加重被保险人义务的条款无效。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经告知的疾病、身体缺陷等事实依据保险事故发生前后的变化拒绝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但是不得排除保险人在以下情况下承担保险责任:(二)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三)被保险人醉酒或者服用毒品等违法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四)被保险人未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擅自从事医疗、药品销售等行为导致的保险事故;(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人对保险事故有疑义的,应当及时进行核定。核定期间,保险人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