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标的物是什么
释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标的物是什么
    一、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6)交通运输工具;
    (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上述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二、不得设立抵押权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
    三、可用于质押的财产
    动产质押,指不动产以外的物,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设备等。权利质押的标的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如不动产的收益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3: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