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关闭他人生活用水阀,犯什么法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擅自关闭居民用水阀门是违法行为,通用的水管属于共有的,他人无权擅自关闭,否则构成侵权。如果受害者不满意,可以向物业反应或报警。报案流程包括到派出所报案、制作笔录、立案侦查等步骤。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 法律分析 擅自关闭居民用水阀门犯法。 具体情况如下: 1、在小区住户里有建筑物区分权的说法,也就是说有些部分是单独所有,有些是共有的,而且是共同共有关系; 2、通用的水管应该属于共有的,所以他人无权擅自关闭,除非和整幢住户商议,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侵权; 3、可以向物业反应,如果还不能协商,那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 报案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等;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说清楚,表述得清晰,最后签字,之后派出所就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配合民警随时侦查以及通报办案进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结语 擅自关闭居民用水阀门是违法行为,会构成侵权。如果发生侵权行为,可以依法向物业反应或报警,同时也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报案流程包括到派出所报案、制作笔录、立案侦查等步骤,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根据法律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章 管道运行中的保护 第四十三条 管道重点保护部位,需要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负责守卫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 本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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