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级别不同,管辖范围不同。,《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章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2.中级法院对于基层法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十七条 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章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十八条 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