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侦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方面的案件。 2、承办中央、省、市和公安部、省公安厅交办的涉假大要案件的查处, 3、组织协调本市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打假工作长效机制, 4、协调和配合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多项职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