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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学生购房补贴是什么呢
释义
    大学生租房补贴需要的条件如下: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租房补贴期间在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申请转为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额度。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含租房转购房补贴)不能重复享受,两种补贴累计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关于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浙江省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1. 创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各地自定)。其中参加优秀创业者能力提升培训的,最高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
    2.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不超过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并给予全额贴息。
    3.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入驻科技孵化器、经人社保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小微企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企业50%贴息,贴息标准按基础利率执行,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4. 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条件和标准各地自定。其中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给予企业连续3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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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