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彩礼后不愿结婚,是否可以退回?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如果符合退彩礼的条件,则可以考虑返还。其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经过查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如果符合以上情形之一,可以考虑返还彩礼。 法律分析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符合退彩礼的条件,则可以考虑返还。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经过查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语 彩礼返还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则可以考虑返还。同时,如果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并且经过查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因此,如果符合以上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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