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2、对于书写劳动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申请人受理或者不受理,并书面通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还应当说明理由;4、如果迟迟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