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终止和法定终止。终止是合同债务终止的原因之一,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况变化原则时,合同终止是指履行合同难度大、履行不公平、法院裁定合同终止的现象。单方面终止是指终止权人行使终止权终止合同的行为。不需要对方同意,只要终止权通知对方终止合同的意思,或者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就可以产生终止合同的效果。 一、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有哪些相似点 终止合同是指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存在。解除合同是指合同生效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决定解除合同关系。二者有很大的差别,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另外,二者都会使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但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终止没有,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都存在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 二、合同中止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中止(中间的中)与合同终止(终于的终)的区别如下: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