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签署中介合同,但不打算购买房产,该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一般情况下,如果因为中介提供的房屋不满意而不满足自身需求,根据合同并不构成违约,但仍需支付中介一定的劳务费。若构成违约,则可能无法收回定金并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因为中介提供房屋不满意,不满足自身需求,根据合同来说是不会构成违约的,但这时候还是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劳务费。 如果构成违约,那么可能无法收回定金并且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拓展延伸 取消已签署的中介合同:解决不想购买房产的困扰 取消已签署的中介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不想购买房产的困扰。首先,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取消条款,了解取消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其次,与中介公司进行书面沟通,明确表达您的意愿并提出取消合同的请求。在与中介公司协商时,可以寻求协商解决的方式,如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与对方达成其他协议。如果中介公司不同意取消合同,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权益保护措施。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如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诉讼。请注意,具体操作应根据当地法律和合同条款而定,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因为中介提供的房屋不满意而取消合同,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违约,但仍需支付一定的劳务费。如果构成违约,则可能无法收回定金并需支付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如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取消中介合同可通过仔细阅读合同取消条款,与中介公司书面沟通并寻求协商解决,如支付违约金或达成其他协议。如有争议,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在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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