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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释义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达成意向,双方愿意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说,劳动者已经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已经存在,但没有在工作开始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
    一、无合同试用期被辞退怎么办
    无合同试用期被辞退,员工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工资和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没有约定试用期。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试用期有何规定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局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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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4: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