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产权房不可以过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有三种类别。第一,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第二,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第三,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本处的小产权房特指第一类别的小产权房,因为该房屋属于违法建设,所以无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所需材料,不能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取得不动产登记及权属证书,因此小产权房过户也就无从谈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一条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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