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电发票作废流程 |
释义 | 全电发票作废的流程如下: 1、申请作废:申请方需要向开票单位提出作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开票单位对作废申请进行审核,核实作废原因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3、确认作废:审核通过后,开票单位会确认发票作废,并将作废信息录入国家税务局信息系统。 4、补开发票:如果需要重新开具发票,开票单位需要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重新开具发票,同时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原因和作废日期。 全电子发票作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发票信息有误:发票信息填写错误,如金额、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2、发票不符合规定:发票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开具虚假发票、重复开具发票等。 3、发票丢失或损毁:发票丢失或损毁,无法正常使用。 4、发票超过有效期:发票超过有效期,无法正常使用。 5、其他合法合规的原因:如经营者注销、被税务机关注销、被依法吊销、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 综上所述,在全电子发票作废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作废过程合法合规。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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