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债券承销与分销 |
释义 | 债券债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债券销售到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手中,实现客户筹措资金的目的的行为或过程。 债券分销是指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之后,企业客户向银行申请并签订分销协议的行为。具体是指在债券的发行时间以内,银行和其他参与债券买卖的用户将账期的所有权按照一定的条件转让出去,这就是债券分销。但是申请分销协议必须满足债券发行人和银行的对应条件。债券分销一般有分销买入和分销卖出两种。 一、债券分销与承销的区别 1、债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债券销售到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手中,实现客户筹措资金的目的的行为或过程。债券分销是指债券承销商在债券分销期内,将其所承购债券转让给其他市场成员的业务。 2、投资银行获得债券承销业务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与发行人直接接触,了解并研究其要求和设想之后,向发行人提交关于债券发行方案的建议书。如果债券发行人认为投资银行的建议可以接受,便与投资银行签订债券发行合同,由该投资银行作为主承销商立即着手组建承销。 3、债券承销与股票承销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是,成员并不一定单纯是投资银行或全能制银行中的投资银行部门构成,这是因为许多限制商业银行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国家,对商业银行参与债券尤其是国债的承销和分销的限制比较宽松。组建承销商确定成员的责任后,便进入了债券的发行阶段。严格来说,债券的发行与股票的发行并没有太多的差别。 4、代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商向社会销售债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了销售截止日期,债券如果没有按照原定发行数额全部销售出去,则其未销售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从发行人那里收取委托手续费,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采用代销方式,发行者仍有发行失败的风险;而中介机构虽然承担的风险小,但其收人也相对较小。因此,这种方式在各国都较少采用。 二、债券分销适用范围多大 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经批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分行。主要机构类型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外资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等。 债券分销的业务流程 1、通过询价,债券分销交易双方达成债券分销意向。 2、交易双方签定债券分销协议。 3、交易双方根据约定办理债券、资金交割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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