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票打印错位是不需要作废重开的。 对普通发票并无“不得压线、错格”的相关规定,普通发票只要票面信息正确、票面字迹清楚、发票专用章情形,就可以正常使用,无须作废重开。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最后,普票打印错位是不需要作废重开的。普通增值税发票打印错位,只要发票的票面字迹清楚、发票的票面信息正确就可以使用。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