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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可以赔偿旧伤复发?
释义
    劳动者被认定工伤后旧伤复发,经重新鉴定后仍可要求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或其相关方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复发需治疗的,享受工伤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劳动者被认定工伤的情况下旧伤复发,经过重新鉴定后,还能要求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等,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拓展延伸
    旧伤复发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旧伤复发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旧伤的复发与工作环境、工作任务或者工作原因直接相关,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例如,某人在工作中因为工作强度过大导致了某个部位的损伤,经过治疗后康复了。然而,在回归工作岗位后,由于工作环境或者工作任务的特殊性,该部位的伤势再次复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向雇主提出工伤赔偿申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断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进行评估和确定。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被认定工伤后旧伤复发,经重新鉴定后仍可要求赔偿。根据相关条款,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然而,旧伤复发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需具体情况判断,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评估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
    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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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4: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