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赔偿中,如果一次工伤事故已经被认定,造成了二次伤害,是否需要进行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救治费用、工伤津贴、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如果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事故,那么上述赔偿应按照相关的标准进行支付。 但是,如果二次伤害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救治,超过了一次性医疗救治费用范围,那么需要再次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二次伤害鉴定并进行相应的赔偿程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购买工伤保险,为职工发生工伤和职业病提供保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并经确认需要住院治疗或者因工致残时,按照住院医疗费用和伤残程度,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以及伤残赔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要二次且以上治疗或者其他特殊治疗的,应当报经工伤保险机构鉴定确认是否属于工伤,确认为工伤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工伤医疗费、康复费用和伤残津贴等。未经上述机构鉴定的费用,不得列为工伤保险待遇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