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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官助理与行政级别一一对应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 首席大法官级国家级副职级
    2 一级大法官级省部级正职级
    3 二级大法官级省部级副职级
    4 一级高级法官级厅局级正职(巡视员) 级
    5 二级高级法官级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级
    6 三级高级法官级县处级正职(调研员)级
    7 四级高级法官级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级
    8 一级法官级 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级
    9 二级法官级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级
    10 三级法官级科员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十六条 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第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首席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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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8:4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