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党员自我评价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1、思想政治方面:思想积极进步,政治觉悟较高,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敢于同各种反动思想作斗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能够辩证,理性地看待事物和问题,大事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对党的事业充满信心。 2、学习方面:坚持把学习作为自我完善和提高的重要途径,既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和支部组织的各种学习,又广泛地开展自学学习内容除政治理论知道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外,还涉及历史,经济,科技,计算机以及各项业务知识学习既讲究方式方法,又注重实际效果。 3、工作方面:服从安排,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讲求实效凡事积极主动,迎难而上,争当排头兵不怕苦,不怕累得到领导的充分认可。 4、生活方面: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爱劳动,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淡泊名利,助人为乐,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谈吐得体,举止大方,注意保持形象但是本人也还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主要是学习不够深入,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工作方式方法欠妥,文字功底不够扎实,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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